富民县2023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富民县2023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昆明市民办学校促进和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及《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教体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富民县民办学校规范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项目
富民县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
二、检查对象
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对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招生、规范办学情况进行检查。
三、实施时间和频次
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
四、检查内容和程序
(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双减”意见的工作方案》(富教通〔2021〕80)号要求,主要从民办学校的招生情况、办学行为、办学条件、学科设置、培训材料、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
(二)程序
第一阶段:学校自检自查,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校自检报告》,具体内容为本学年学校教学机构设置、课程设置、招生宣传、招生情况、国家双减政策执行等情况。
2.民办学校认真填写《富民县年度工作检查登记表》(一式二份)。
第二阶段: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协同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检查结果,并按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告。
五、结果应用
(一)检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不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列入黑榜,教育行政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停办。
(三)检查结果作为年检、招生、是否开办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司朝惠,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度富民县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1.2023年度富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8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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