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公示

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旱地、乔木林地变更为教育科研用地的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嘉荫县朝阳镇永安村,规划建设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30.********°,48.********°。嘉荫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黑龙江山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出具了《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结论为:基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到的相关信息,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本次地块开发功能需要,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专家评审结论

2023年5月6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对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地块的调查报告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论为:调查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内容较全面,工作方法得当,地块历史清晰,结论总体可信。报告根据与会专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458)*******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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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研发中心 土壤污染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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