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023-05-10

天津机场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比选项目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机场”)对下列内容进行比选,特邀请有意愿的合格参选人就下列内容密封投报:

1.项目内容

1.1项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包1

驱鸟剂(液体)

5吨

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需求书”

自框架协议生效起,订单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

天津滨海机场指定地点。

包2

驱鸟剂(固体)

3吨

上述项目内容为谈判基础,拟以本次谈判为契机,确定供应商,明确产品单价,与中选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原则上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交易以采购订单为准,据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1.2项目标段情况

本项目分成两个标段:包1和包2,潜在参选人可同时选择2个标段进行比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参选人应具备的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或驱鸟剂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3)投报控制价:人民币 79.98万元(其中包1:52.5万元,包2:27.48万元)单项控标限价详见技术文件。

(4)参选人的注册资金应大于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

(5)参选人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应在20205 10日之前(不含)。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7)近五年内,参选人不存在:与机场有诉讼(或仲裁)且不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违约记录,使机场有理由质疑其诚信、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或因诉讼导致财产被查封、保全、执行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情形。

(8)参选人未被列入机场供应商黑名单。

(9)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报无效。

(10)其他规定:1、参选人须为拟投产品的生产商,并提供生产商声明。

2、参选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包含驱鸟剂)。

3、参选人参加任何一个标段,均应具备自2020年5月10日至今,与参选标段所示驱鸟剂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至少一份有效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首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参选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2021年、2022、2023年年度报告(仅提供最新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参选人须为拟投产品的生产商,并提供生产商声明。注:参选人需将上述资格文件附在参选文件中。

4.比选文件领取

(1)缴纳比选文件费用:本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可以在银行柜台缴纳或者以电汇的方式汇至以下账户(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支行

银行账号:030*****090********

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内

纳税人识别号:911*****727******W

缴纳后应要求机场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开票地点为机场大厦6215室,开票时需提供银行回单或汇款凭证,单位开票信息,比选文件费售后不退。

(2)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2023 5 12日,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到天津滨海机场 (地址:天津滨海机场建采部705 )购买比选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机场财务部开具的发票。

(3)联系人: 张晓华 电话/传真: ******** 邮箱:*********@QQ.com">*********@QQ.com

4.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5.参选文件投递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 2023年5月17日14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滨海机场机场大厦723。

6.比选时间

该项目定于 2023年 5月 17日14时(北京时间)在天津滨海机场机场大厦723室进行比选。届时请参加比选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出席,需携带单独、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飞行区 驱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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