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2023-05-10 | ||||||||||||||||
天津机场飞行区驱鸟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比选项目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机场”)对下列内容进行比选,特邀请有意愿的合格参选人就下列内容密封投报: 1.项目内容 1.1项目清单
上述项目内容为谈判基础,拟以本次谈判为契机,确定供应商,明确产品单价,与中选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原则上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交易以采购订单为准,据实结算。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1.2项目标段情况 本项目分成两个标段:包1和包2,潜在参选人可同时选择2个标段进行比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参选人应具备的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或驱鸟剂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3)投报控制价:人民币 79.98万元(其中包1:52.5万元,包2:27.48万元)单项控标限价详见技术文件。 (4)参选人的注册资金应大于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 (5)参选人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应在2020年5月 10日之前(不含)。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7)近五年内,参选人不存在:与机场有诉讼(或仲裁)且不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违约记录,使机场有理由质疑其诚信、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或因诉讼导致财产被查封、保全、执行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情形。 (8)参选人未被列入机场供应商黑名单。 (9)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报无效。 (10)其他规定:1、参选人须为拟投产品的生产商,并提供生产商声明。 2、参选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包含驱鸟剂)。 3、参选人参加任何一个标段,均应具备自2020年5月10日至今,与参选标段所示驱鸟剂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至少一份有效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首页、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参选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2021年、2022、2023年年度报告(仅提供最新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参选人须为拟投产品的生产商,并提供生产商声明。注:参选人需将上述资格文件附在参选文件中。 4.比选文件领取 (1)缴纳比选文件费用:本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可以在银行柜台缴纳或者以电汇的方式汇至以下账户(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支行 银行账号:030*****090******** 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内 纳税人识别号:911*****727******W 缴纳后应要求机场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开票地点为机场大厦6215室,开票时需提供银行回单或汇款凭证,单位开票信息,比选文件费售后不退。 (2)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 2023年 5 月12日,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到天津滨海机场 (地址:天津滨海机场建采部705 )购买比选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机场财务部开具的发票。 (3)联系人: 张晓华 电话/传真: ******** 邮箱:*********@QQ.com">*********@QQ.com 4.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5.参选文件投递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 2023年5月17日14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滨海机场机场大厦723。 6.比选时间 该项目定于 2023年 5月 17日14时(北京时间)在天津滨海机场机场大厦723室进行比选。届时请参加比选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出席,需携带单独、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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