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网安园启动区办公及服务配套-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通州网安园启动区办公及服务配套-零星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距报名时间截止4天19小时25分42秒
立即报名通州网安园启动区办公及服务配套项目-零星机械租赁采购方: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0 09:32:44
工程名称:通州网安园启动区办公及服务配套项目(1#研发楼等4项)零星机械租赁工程
招标编号:cscec230*****226
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时间:2023年5月10日
告知书
各投标单位:
为避免因你方的疏忽导致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你方出现错误给双方后续工作带来困扰甚至是信誉及经济损失,特做如下事前告知:
一、投标方必须逐字逐句地全面查看本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如分包/分供合同、施工图等,如有必要,投标方须自费到工程现场实地踏勘,总包方规定的开标日期前可以更换报价外,开标后不能以没看到或没看清楚招标文件中的某项条款等原因要求调整报价或变更合同条款;施工过程中也不能以投标前不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或施工图等理由提出任何索赔或调价要求;
二、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所附分包/分供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中某条款与分包/分供合同条款相抵触或标准不统一时按更有利于总包方的条款执行,分包/分供方在投标过程中有书面问疑且总包方出书面答疑后按答疑条款执行除外;
三、投标前分包方需将总包方招标文件及其所附分包/分供合同打印(可双面打印)并由分包/分供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并逐页盖章确认后扫描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上传,原件寄到总包方招采部,否则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四、若开标后分包/分供方以未看清楚招标文件条款要求调价或要求调整合同条款甚至拒签合同的,总包方将对分包方做如下处理:1、在总包方公司范围内将分包/分供方全面拉黑,至少一年内不予重新申请入库;2、在云筑网上对分包分供方做不良行为记录,并至少在半年内不予以解除。
请各分包/分供单位慎重对待本次招标,严谨投标报价,杜绝上述事项的发生。
特此告知!
中建二局二公司华东分公司招采部
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序号 | 内容 | 规定 | |
1 | 工程名称 | 通州网安园启动区办公及服务配套项目(1#研发楼等4项)零星机械租赁工程 | |
2 | 建设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开发区东区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通州)东部 | |
3 | 建设规模 | 结构类型 | 砼框架 |
建筑面积 | 约*****.29平方米(暂定) | ||
4 | 承包方式 | 包人工费(含保证甲方24小时施工司机加班)、燃油费、进出场费、保险费、加班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单价包干、无论何种原因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的承包方式 | |
5 | 质量要求 | 优质 | |
6 | 招标范围 | 零星机械租赁 | |
7 | 工期要求 | 按招标方项目部网络计划为准 | |
8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机械租赁承包资质或经营范围 | |
9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评审(资质资料在报名阶段上传到附件,并在投标时装订到投标文件最后部分) | |
10 | 报价方式 | 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 |
1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采用线上的招标方式; 线上方式:本项目在云筑网https://www.yzw.cn/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需登陆云筑网-投标易板块中进行检索,完成网上报名相关工作,并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投标的相关事宜。(上传的投标文件应每页加盖公章,格式为PDF) | |
13 | 现场踏勘 | 时间:乙方自行安排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开发区东区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通州)东部 联系人:刘田鑫,联系电话:157 3884 7159 | |
14 | 线下沟通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明发总部基地16幢中建二局二公司华东分公司招采中心 |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以云筑网为准 | |
16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敏150*****063(招采中心) 周祥飞181*****151(招采中心主任) 刘田鑫157 3884 7159(项目商务人员) | |
17 | 纪检监督部门 | 纪检监督工作部部长聂俊瑞189*****195 |
二、总则
1、工程招标范围:
通州网安园启动区办公及服务配套项目(1#研发楼等4项)零星机械租赁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 程 名 称:通州网安园启动区办公及服务配套项目(1#研发楼等4项)零星机械租赁工程
2、建 设 地 点: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开发区东区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通州)东部
3、工 程 规 模:约*****.29㎡(暂定)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零星机械的数量及规格:汽车吊、挖机、平板车、叉车、铲车、炮头等,具体型号详见报价表。
2、租赁物的质量:产品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况保持良好,运转情况良好。
3、租赁物的要求: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机械档案、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环境检测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行业标准所需的一切资料。)。如报告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场,如报告合格但是现场属地部门检查发现检测超标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四、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暂定,实际以发包方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暂定);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519日历天(暂定)。
4、本工程开工至竣工时间: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气候影响(业主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除外)。
5、施工期间,按照发包方进度及计划需要安排施工的和及时进行材料进场,不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如有延期,每延期一天处罚人民币1000元,并且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负责。
6、分包方严格按照发包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如因发生分包方原因工期延误造成业主对发包方的工期索赔及处罚,则违约索赔及罚款由分包方承担,双倍罚款直接从结算中扣除,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发包方的所有损失。
7、分包方不得因工程款的延迟支付而影响现场施工,若有发生,每次给予分包方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在当月结算中给予扣除。
8、分包方因自身因素而造成的发包方工期延误,发包方有权随时调整分包方承包范围,直至请退出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五、对承包方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备租赁资质。
2、在近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建筑,质量评定优良以上。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良好的资信证明。
4、经招标人考察投标人的在建及已完工程后,作为评标的标准之一。
六、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贰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壹日内提供给投标人,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七、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取包人工费(含保证甲方24小时施工司机加班)、燃油费、进出场费、保险费、加班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单价包干、无论何种原因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的承包方式;
2、进出场费:无进出场费。
3、租赁的设备除租金外,无其他不可知费用。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施工要求的全部内容及除不可抗力外的其他因素)。投标单位所填写的造价(包括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论国家政策性文件调整及材料价格上涨等任何市场因素引起的费用调增均不予调整。
1)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包干综合单价报价。税金及规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投标方向招标方开具建安发票。
2)结算时单价包死,结算时不能因报价表中做法描述与投标方随招标文件发放的电子版图纸所示做法不同而调整单价。
3)报价编制要求: 统一采用A4纸打印。
投标单位在报送标书的同时,必须附送下列相关资料。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参加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资料;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费用。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3)辅助资料表(见后附表格式)
九、评标
1、具体细则为:原则上为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格中标。
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说明,并且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提出质疑时,投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给予明确的答复和澄清。
十、合同主要条款
1、结算方式:租赁费的结算:台班数量按后附《机械台班现场签证表》格式及要求确认,每月办理一次月度结算,乙方每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报送当月台班费用结算书,经甲方项目部初审、华东分公司二审后的月结或完工后的竣工结算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台班签订与结算单需项目经理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必须一月一结。)
租赁时间以机械到达指定地点时起至完成任务时止,每台班为10小时,不满10小时按小时数/10计算;
租赁费的支付: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1、次月支付乙方上月完成产值的60%;
2、最终结算完成后6个月,甲方全部结清乙方款项,乙方同时提供足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甲方以发票及对账单挂账;
3、甲方按合同约定比例,以转账、电子或银行承兑及应付账款保理等方式支付乙方已结算费用,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1、投标方必须全面查看本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施工图、分包合同、施工方案等),如有必要,投标方须自费到本工程现场实地踏勘(联系人:刘田鑫,联系电话:157*****159),施工过程中不能以投标前不了解施工现场情况或施工图等理由提出任何索赔或调价要求;
2、如招标文件内存在相互矛盾或标准不统一的条款,投标方须在投标前要求发包方澄清或统一,否则中标后按对发包方更有利的条款执行。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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