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南山终端码头港池及航道疏浚项目船舶租赁服务项目-20230510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南山终端码头港池及航道疏浚项目船舶租赁服务项目-20230510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南山终端码头港池及航道疏浚项目船舶租赁服务项目-202*****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清洁能源公司南山终端码头港池及航道疏浚项目船舶租赁服务项目 | 1、采购内容:清洁能源公司南山终端码头港池及航道疏浚项目船舶租赁服务项目。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的南山基地码头。 | 2023年05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服务商须同时满足自有社保人数≥10人; 5)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 6)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 2、船舶要求: 自有或租赁8m3及以上抓斗挖泥船不少于1艘,并提供所有权证书,如非自有需要提供租赁协议。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船舶服务类或疏浚支持服务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完工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验收证明文件和结算清单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材料或对应订单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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