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春雷”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春雷”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春雷”行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新征程上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市政府关于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平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开展。
二、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按照“零容忍、严执法、中突破”的总体要求,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深入检查和依法处理,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抚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落地,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平时,确保工程建设领域不发生年节集中讨薪现象。
2.检查对象:辖区内已办理施工许可和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在建工程项目。
3.检查内容: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条例》《办法》落实工程预付款和人工费预付制度;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款、人工费用结算和拨付办法;是否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是否将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是否尽到监督责任,在拨付人工费前认真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工资发放表的真实性。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是否对施工班组务工人员进行入场核查、实名登记,对班组长上报的工程量、工资表是否精准审核;是否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工资表是否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工资发放前是否进行公示。
4.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落实,把握时间节点,注意工作实效,于3月25日前完成全面检查;3月26日-3月31日对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统一研究,明确方向,集中处理。强化监管责任,严肃进行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当场指出,一查到底,对逾期不改正的根据问题性质分类处置。
三、行动意义
专项行动有利于提高执法部门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促使各部门主动监管,积极作为;有利于提高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辨别能力,避免入“坑”;有利于提高企业法律知晓度,避免知法犯法,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劳动者权益;有利于全社会形成良好就业态势,构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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