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已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管基发[2016]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丰台区园博大道西侧,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出资比例为/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智能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辛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园博园住宅工程一期工程Ⅰ标段智能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园博大道西侧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视对讲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高空抛物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通信及网络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等。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3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305101600分至2023051516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2210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辛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海鑫路8号院4号楼2层
联 系 人:齐工联 系 人:张工
电话:155*****732电话:182*****86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haobiao0118@163.com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30510

标签: 智能化工程 住宅工程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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