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处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业务费项目实施比选公告
河湖处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业务费项目实施比选公告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拟对“2023年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业务费项目”实施进行比选。
1.项目名称
2023年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业务费项目。
2.项目概况
利用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业务费资金对防汛宣传品采购;对发电机用油补充;防汛抢险物资、防汛人员上汛食品及防护用品等进行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
3.服务范围
承担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业务费资金对防汛宣传品采购;对发电机用油补充;防汛抢险物资、防汛人员上汛食品及防护用品等进行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5.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比选文件获取
获取方式:响应人填写报名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将上述内容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在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qq.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陈子初010-********),联系人核对上述信息无误后,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的邮箱。
7.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5月 18 日上午08:30至09:00间(北京时间)送达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8号楼13层防汛调度会商室。
接收人:陈子初电话:********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8.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5月 18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防汛调度会商室
比选人: 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
传 真: ********
比选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8号楼13层
邮政编码: ******
标签: 水旱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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