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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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QZTB-FW-2023-05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23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5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
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GQZTB-FW-2023-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
批字2023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
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亮化提升工程造价
2.2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公园植被街路植被及建筑夜景风貌亮化提升,共计安装灯
具14801套,主要包括公园植被绿化街路植被亮化建筑亮化等。
2.3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石溪河公园博山社区至滨河大桥段南岸鹿城大街及石
溪河城市段铁东大桥至滨河大桥沿线周边楼宇。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内各项工作止。
2.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7招标控制价:16.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
项目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
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
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承接业务备案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
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5月11日8时00分至2023年5月17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
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
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
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
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
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
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请
投标人进入腾讯会议,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简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
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
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
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
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112013894832N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刘成彬
电话:0431-842335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17UDB12E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联系人:李辉
电话:1990444077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e1230126.c0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8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30400
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
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下载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招标相关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刘成彬
电话:0431-84233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庆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智谷A座310室
联系人:李辉
电话:19904440773
电子邮件:j1gq121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标签: 亮化提升 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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