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旺泰矿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江西旺泰矿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江西旺泰矿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3年05月10日 15:27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赣0924破5号

本院于2023年4月26日裁定受理江西旺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为旺泰公司管理人,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旺泰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6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宜丰工业园区管委会1号楼201室或樟树市杏佛路77号江西药都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迎187*****592、蒋宇阳177*****190),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旺泰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旺泰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在宜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群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江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申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