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门窗等物资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1GSZG-2015-028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的门窗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一标工程。工程包括有:主楼5栋,商业楼2栋,幼儿园1栋,钟楼1栋,服务及管理用房1栋。主楼地下室一层,地上18层,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檐口高度54m;商业楼为地下一层,地上2-3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檐口高度10.500-17.850m,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名称(项目)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FDM-1 | 防盗门 | 个 | 322 | 贵安新区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经理部 | 500 | 10000 | 2 | MM-1 | 木夹板门 | 个 | 4126 | 2000 | 20000 | 3 | MC-1 | 门窗 | 个 | 5187 | 2000 | 20000 | 4 | HL-1 | 护栏 | m | 14188 | 2000 | 20000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允许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3.1.2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3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3.1.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1.5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6具备所投产品为大型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供货近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3.1.7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 13日至2015年9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湖潮乡中一村中铁十七局集团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4.3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至中铁十七局集团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经理部财务部,并由财务部提供收款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 9 月 22 日8时00分至10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月 22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15年9月 22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贵安小镇中八安置点(一期)一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湖潮乡中一村 邮 编:551400 联 系 人:熊龙 田育庆 电 话:182*****351 151*****299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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