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
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示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二、实施单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
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731-********
三、评估单位:株洲湘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和平路126号欣佳花园20栋101号
联系人:刘工电话/传真:0731-********e-mail:*********@qq.com
四、拟实施工程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建宁港太阳支流等黑臭水体整治、建宁港流域(不含主港)水环境综合治理、陈埠港水环境治理、凿石水环境综合治理、28区排水干渠水环境综合治理、枫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群丰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调查等八大类。包括新建污水管网、河道水系治理、已有管网疏通、管道错混接整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扩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主干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排水管网等工程。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向项目实施所在区域进行公告、公示。
2、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深入走访相关群众及单位、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相关群众及单位意见。
4、对各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拟实施事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拟实施事项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3、拟实施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拟实施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5、对拟实施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2、对拟实施事项有关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向项目实施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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