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寮社区2023年民生微实事“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的家园”项目

田寮社区2023年民生微实事“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的家园”项目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公告类型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告
公告(公示)名称田寮社区2023年民生微实事“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的家园”项目
项目名称:“创建文明城市一你我共同的家园”









服务标准和要求:
1、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品、广告车移动宣传等方式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4场,每场2课时;
2、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以市民守则和市民习惯把道德教育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强化道德实践梳理文明新风;
3、提升居民素质,引导居民群众不断提高创建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来。
项目预算金额:¥57,739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新路88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社区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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