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0MW低热值煤发电主标段Ⅲ-烟囱及间冷塔施工招标公告
2×660MW低热值煤发电主标段Ⅲ-烟囱及间冷塔施工招标公告
山西潞安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标段Ⅲ-烟囱及间冷塔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山西潞安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标段Ⅲ-烟囱及间冷塔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主标段Ⅲ-烟囱及间冷塔施工
工程地点:山西省长子县宋村乡谷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编号和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LGFD-ZB2015-011
招标范围:山西潞安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烟囱及间冷水塔等构筑物施工。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具有2座及以上火电机组直径在140米及以上间冷塔及类似规模冷却塔工程施工业绩,且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具有2座及以上高度在200米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7、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近五年内至少具有1座本次招标要求的、在投标人施工业绩中列示的烟囱或冷却塔工程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项目经理必须长住施工现场,在其它工程项目不得兼职;拟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项目经理由业主、发包人考察确定,一经确定,未经业主、发包人书面批准不得更换。
8、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在本企业2年以上纳税或保险证明。
9、本工程管理采用P3工程管理软件,投标人必须承诺拥有并使用上述软件,并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数据、数据格式和规定的时间输入、更新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投标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之间的系统连接,并配置与招标方计算机网络的通讯连接接口。
10、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有检察机关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及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料: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20日,每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表:由投标单位自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详细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
A、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B、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C、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E、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F、企业代码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G、银行资信证明及信用等级、财务状况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H、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五、
六、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128号兰亭银座商务楼1305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齐 志
联系电话:****-*******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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