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一标段)施工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昌府办函【2014】36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标段)
2.2工程概况及规模:项目区位于昌江县十月田镇南岭村,四至范围为:东临西线高速,西至唐村村委会,南临西线高速,北至青山沟。项目建设规模为462.41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85.96公顷。本次招标为一标段:1号~20号地块、35号~39号地块、45号~48号地块、50号地块(一标段建设规模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 36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地整理、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09月 15日至2015 年 09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 报名。
4.2 报名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
( http//218.77.183.48 ) 中注册并备案通过, 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09月 15日至2015 年 09月21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
间,下同),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80000.00 元。
5.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5 年 09月 30日17: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 10 月 12 日 10:30时(具体时间),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号会议室http://218.77.183.48/htm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