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选聘保亭县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选聘保亭县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重新选聘保亭县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做好我委组织实施的保亭县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我委于2023年4月27日公开选聘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重新公开选聘,有意向报名的单位,请在报名期限内报名,最终选定单位择优确定(从报价、资质、业绩、信誉评价和后期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不足三家单位报名则重新选聘)。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

保亭县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坐落在响水镇224国道原金江医院内部,项目总投资*****.23万元,其中工程费*****.32万元,其他费1784.47万元。本项目总床位为300张,其中住院楼病房床位171张,康复楼病房床位129张,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4734㎡,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栋住院楼,1栋康复楼,1栋综合楼,1栋门卫,并建设室外工程,挡土墙,室外给排水,电气,绿化,消防等工程。

二、招标范围

完成保亭县安康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并出具相应成果文件等(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四、检测费支付方式:由业主单位支付。

五、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提供盖章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近期类似业绩等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注明计价依据及报价计算方式);

(五)提供机读档案资料;

(六)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提供联系人电话)

六、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城镇南环中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敏 联系电话:139*****620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扩建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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