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

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

二、招标编号:HM-CG-SJ-2023-GC-011(C)

三、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安源北大道(319国道)以西、尚贤中路以北、高站东路以东、吴楚北大道以南。

2.预算金额:暂估金额535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招标控制价:按招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下浮13%~23%为报价区间,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相应税费由招标人代收(注:招标控制价下浮区间13~23不含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下浮,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方式:实际建安费按经开区审计局审定金额下浮5%作为结算价。本工程最终结算与建筑工程结算归属有争议部分的措施项目(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计入建筑工程,本次招标的工程不再计取。)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 标段,拟选择1 个中标人

5.招标范围: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中的游泳馆湖水、水景水处理系统,反冲洗水处理系统,比赛场水处理系统,训练池水处理系统,戏水池水处理系统、室外雨水处理系统等全部施工内容,还包括相关资料的汇编,材料复检等工作。

6.承包方式:包工包设备、包工期、质量、运输、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管理费、税金、措施费、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相关主管单位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备注:与土建有关的部分,除结构及建筑图有明确设计外,有关的基础、二次结构、灌浆等均应由水处理单位负责。

项目材料设备原则上采用合资或国产一线品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前,须申报“材料、设备品牌报审表”至招标人、监理、项管、发包人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用于本工程。投标单位如后期材料品牌、质量等报验未通过招标人、监理、项管、发包人审核,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无条件接受。

7.目前情况:现场施工图纸已完备,提供电子版图纸,中标人负责图纸优化、深化,并配合对接业主、设计、监理等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8.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2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下发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5年内1个以上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游泳池水处理工程合同复印件(已完工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现场派驻人员: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施工员1名(具备施工员证)、质量员1名(质量员证)、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建安C证);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 9:00时至2023年5月16日 9:3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2023 年5月15日17: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元)。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9:30时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由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

2.原参与过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的投标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若继续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可不需再次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即可。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799*****9600 077

开 户 银行:江西银行萍乡支行营业部

3.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均有效)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5月1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1*****827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老市政府内3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正韬 电 话:0799-*******183*****261

十一、招标监督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招标公告--萍乡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游泳池水处理工程(二次招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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