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中央控制器二次招标公告
防空警报中央控制器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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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公告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各省地、市及本地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报名。
项目编号: 绥采计字【2015】202号
项目名称: 绥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中央控制器项目(二次)
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
具体参数或资质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防空警报中央控制器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
向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
项目经办人索取
1台
45,000.00
中央控制器远程遥控台
1台
30,000.00
车载警吸器
1台
8,000.00
便携式警吸器
5台
22,500.00
电声警吸器
2台
46,000.00
总计:
151,500.00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意向的报名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则不须提供)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向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登记申请,并领取《报名登记表》,经采购中心确认后方可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5、报名时间:自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6日下午17时。
6、询价会议日期:2015年9月23日上午9时。
询价会议地点: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招标室。
7、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8、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日期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绥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中央控制器
3000.00
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5年9月17日17时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中心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只接受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开标时须带汇款证明原件。
单位名称:绥化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
账 号:0845 5101 0400 1001 5
汇款用途:绥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中央控制器项目(二次)的投标保证金。
采 购 人:绥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长青 电 话:****-*******
集中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绥化市财政局厢房楼501室。
项目经办人:毛昌松
电 话::****-*******
报名受理人:卢洁
电 话:****-*******
邮 箱:cgzxzgl@sina.com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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