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5]0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已经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2014]53、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2. 建设规模:
I标段:总投资约为4470万元,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Ⅱ标段:总投资约为4928万元,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招标
I标段: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I标段,包括对后巷路、十字亭路、冠浦路、镜浦路、宝山路、冯宅路、照屿路、5号路、阳岐支路、万春巷、朝阳路等11条道路进行“白改黑”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未含缺陷责任期)。
Ⅱ标段: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Ⅱ标段,包括对横三路、横四路、横五路、滨州路、金康路、金河路、状元街延伸段、金亭路、金岩路、金华路、塘下路、金达路等12条道路进行“白改黑”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未含缺陷责任期)。
2.4.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期9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I标段为69.93万元,II标段为61.8万元。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控制价评审报告为最终价款重新核定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二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两个标段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时只允许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权(评审顺序优先为I标段,其次为II标段;若投标人I、II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且已若获得I标段的中标权,则II标段不得参加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榕环综治办(2012)13号)公布的38家在榕注册备案的甲级监理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业绩要求
(1) 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类别为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7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8近六个月,投标不存在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形。
3.1.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 14日至2015年9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贰仟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8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仓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福州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体育馆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身份证信息应与身份证识别仪核验的信息一致),投标时二个标段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均需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人还须出示参加开标会和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被授权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其它
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
联系电话:139*****766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邮编: 350003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小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账户名称:仓山区宜居项目建设指挥部
账 号:35001 87000 70593 45678
用 途:“福州市仓山区2015年道路“白改黑”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用途,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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