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白不干胶纸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白不干胶纸招标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空白不干胶纸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沈阳分公司空白不干胶纸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沈阳分公司空白不干胶纸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资金;

1.5 项目内容、限价、技术要求:

该项目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为沈阳分公司采购空白不干胶纸,结算金额以实际交易订单为准。

产品名称

单位

含税限价(元)

技术要求

荧光纸(红/绿/橙)

平方米

3.9

1.面纸符合需方使用要求,克重符合国家标准。表面光洁无脏污,涂布均匀,印刷适性好。

2.胶粘层涂布均匀,粘性好,边缘不流胶不溢胶,耐热耐低温耐久性能好。

3.可移类不干胶转移后不留胶,面纸完整性好。

4.底纸表面光洁,挺度好,易剥离。

可移除/可揭铜

平方米

3.9

亚合成热

平方米

5

亚合成油

平方米

5

亮光PVC

平方米

5

牛皮纸热胶深/浅

平方米

2.8

易碎贴

平方米

21

静电膜

平方米

5.5

狮金

平方米

3.4

狮银

平方米

3.2

狮透热胶/水胶

平方米

3

50μ白底透明

平方米

5

50μBOPP可移格底

平方米

4.7

50μ光银涤纶水胶格底

平方米

4.5

50μ亚银涤纶油胶白底

平方米

4.5

55μ亚合成水格

平方米

4.5

55μ亚合成热胶/水胶

平方米

3.7

68μ珠光膜水格

平方米

3.5

68μ珠光膜油胶格底

平方米

3.7

可移美纹纸

平方米

5.5

金卡纸热胶

平方米

4.5

立体银水胶

平方米

5.5

平光立体(素面镭射黄底)

平方米

5.5

平光立体水格

平方米

4.5

亚银/亚金铝箔水格

平方米

4.2

亚银涤纶水胶(黄底)

平方米

4

艾利SW4003

平方米

6

F卡普通黄底镜面不干胶

平方米

2

G卡普通加胶黄底镜面不干胶

平方米

2

丰热卡(丰华牌加胶黄底镜面不干胶)

平方米

2.5

F白底铜版

平方米

2

丰华轮胎胶

平方米

8

丰热书写

平方米

2.5

丰热铜

平方米

2.6

F水书

平方米

2.1

2008I-10

平方米

28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项目预算9万元(含税)/2年。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供应商以上表格内容为参照,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表格中每一项。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97.5%。供应商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报价将为无效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设计、运输、装卸、包装、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其应答报价中体现。限价单价已包含13%税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 【交货/服务】地点及【交货期/服务期】限:

序号

交货/服务内容

交货/服务地点

交货/服务时间

1

空白不干胶纸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正常情况下,在收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货;紧急情况下,在收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3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8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1份,并盖有发票专用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16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科 024-********

EMAIL:gaokea@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航空服务部

联 系 人:王丽飞

联系电话:024-********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白不干胶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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