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西藏自治区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KXJB-010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000万元,招标人为中新国京福建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且不限于5G铁塔基站:3米附墙抱杆3米美化方柱3米自立式双抱杆4
米自立式3抱杆4米自立式双抱杆6米配重桅杆9米拉线桅杆12米拉线桅杆15米
拉线桅杆25米落地30米落地35米落地等根据实地施工点位具体情况而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自治区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由施工
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上述职业资格或职称。
3.3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正式在岗人员。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
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5 月1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5G通信基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工信部联通信201882
号工信部联通信函2019123号及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新国京福建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新国京福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
110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欢迎收到邀请函的
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西藏藏族自治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包括且不限于5G铁塔基站:3米附墙抱杆3米美化方柱3米自立式
双抱杆4米自立式3抱杆4米自立式双抱杆6米配重桅杆9米拉线桅杆12米拉线
桅杆15米拉线桅杆25米落地30米落地35米落地等根据实地施工点位具体情况而
定。
2.3投资额:约1100000万元。
本项目控制价是指投标人的利润,最高限价利润为实际成本的23%,超过23%的按否决
其投标处理。
注:1实际成本包含:安装费含辅材坐标点费协调费维护费机柜费和塔杆费
等。2利润的税额由招标人承担,其他税额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藏藏族自治区内5G 基站基础建设,包括土建塔杆机柜安装预
埋件机柜塔杆等所需的施工等。
2.5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7个工作日内入驻施工现场施工工期要求以具体委托项目
约定时间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运营商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
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由施工
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上述职业资格或职称。
3.3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正式在岗人员。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
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3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为3个。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购买
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会将于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新国京福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169号万安大厦9楼
电话: 13663973088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电话: 0574-2761115913957419147
联系人: 徐新宇童王栋王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新国京福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169号万安大厦9楼
联 系 人:13663973088
电 话:张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 徐新宇童王栋王层
电 话: 0574-2761115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