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吕梁市文化局《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文化局的委托,现对《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项目编号:SHZBZCLL1515(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共分四包:
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记录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吕梁区内的文化生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载体。 纪录片制作(制式:DVD,每集20—30分钟)。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35万元 交货时间: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资质:《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344号鑫田写字楼A718室 3、报价人购买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近两个月内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从业经历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售价:每包1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344号鑫田写字楼A718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文化局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139*****90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北大街182号柳溪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杨润亮 联系电话:158*****699 电子邮箱:lllsyr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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