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吕梁市文化局《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文化局的委托,现对《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记录片》拍摄制作项目编号:SHZBZCLL1515(2)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共分四包: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价(元)

内容

工期

备注

第一包

《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纪录片》交城篇

90000

详见招标

文件

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第二包

《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纪录片》文水篇

80000

详见招标

文件

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第三包

《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纪录片》汾阳篇

90000

详见招标

文件

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第四包

《吕梁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纪录片》孝义篇

90000

详见招标

文件

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记录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吕梁区内的文化生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载体。

纪录片制作(制式:DVD,每集20—30分钟)。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35万元

交货时间: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资质:《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344号鑫田写字楼A718室

3、报价人购买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近两个月内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从业经历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售价:每包1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东路344号鑫田写字楼A718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吕梁市文化局

联系人:尹女士

联系电话:139*****90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北大街182号柳溪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杨润亮

联系电话:158*****699

电子邮箱:lllsyrl@163.com



山西三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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