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宁湖湿地公园工程项目已由安发改投资【2021】23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询价方式,特邀满足条件且自愿的单位提交资格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湖湿地公园文化综合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项目地点:安宁市宁湖湿地公园西侧入口
3.项目概况:宁湖湿地公园文化综合体规划占地面积约81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4.62平方米(其中地上约684.62平方米,地下约0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无层;建筑高度8.85米。承担本工程的质量检测服务。
4.项目投资:总投资约288万元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及设计图纸的要求;技术成果通过相关部门认可且满足询价人要求。
三、询价内容
1. 询价人
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询价内容
宁湖湿地公园文化综合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消防检测等。
3.询价时限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
四、报价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
1.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法人资格:报价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须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
(3)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工程师证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业绩要求:自2020年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承担过3个以上同类检测服务(新成立的,按成立至今计算)。
3.资信证明: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并提交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5.资质要求:报价人应具备经资质认定部门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6.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存在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报价。
7.本次询价(¨接受;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比选控制价为:¥
*****.00元。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即报价为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此之外项目业主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3.本项目采用包干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六、报价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1. 报价评审的标准
通过综合评选法得分最高为中选人。
2.报价评审的方法
报价评审工作由询价人组建评审组,评审组至少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七、时间节点、地点
1.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至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208室报名,并领取报价文件。
2.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获取报价文件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14时止,地点: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209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3.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电子版壹份。
4.评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14时开始。地点: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209室。
5.异议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评审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地点: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208室。
6.中选通知书:待异议期满后,次日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7.签订合同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
八、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前往以下地址咨询或电话联系:
地 址:安宁市兴屯一区物管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136*****226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