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项目比价公告-2023-05-1115:09

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项目比价公告-2023-05-1115:09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座一单元2302室)获取比价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3年 5 月 1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X-FZ-2023-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JXJX-FZ-2023-01

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2023年度印刷定点服务项目

1

******.00元

详见比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要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资格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单位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属行业为:工业。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比价文件

时间:2023年 5 月 12 日至2023年 5 月 16 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座一单元2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座一单元2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抚州市税务局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239号

联系方式:07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嘉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赣东大道财富广场3座一单元2302室)

电子函件:**********@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 话:187*****2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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