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集镇公墓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网络调查公示
金湖县集镇公墓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网络调查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42号)和《淮安市施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金湖县集镇公墓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以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金湖县民政局委托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实施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根据金湖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2022〕22号决定,启动本次征收一个地块,位于金湖县于银涂镇三河村境内(石港大桥北侧800米,331省道东侧500米)范围内,征地面积*****.83平方米(约51.34 亩),其中农用地为51.34亩(耕地为0亩)。地块上无建筑物、构筑物,有蔬菜种植。地类为农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金湖县民政局
联系人:郑泽星 189*****358
地址:金湖县建设路35号
2.评估单位: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158*****588xakjh@qq.com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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