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张家界老道湾旅游休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张家界老道湾旅游休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张家界老道湾旅游休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3年05月11日 15:47

关于本院受理的张家界老道湾旅游休闲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选定破产管理人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选定破产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张家界老道湾旅游休闲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8日在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住所地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杆子坪村老道湾景区检票站,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 833.33万元,经营范围为旅游景点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进行旅游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餐饮;水上乐园、滑索、滑道、索道经营;户外拓展;会议服务;养生研究及服务;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旅游工艺品批发兼零售;农业技术开发;建材销售。营业期限为2009年1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该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

初步查明,该公司涉执行案件3件,其中尚未执行到位案件共3件,未执行到位的债务金额共68 165 344.77元。经执行案件中查询,该公司名下有存款46 883.08元、车辆5辆。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基础材料,该公司资产情况如下: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受账款、预付账款、库存商品等;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位于老道湾景区内的66 720.7㎡国有商业用地使用权、老道湾景区经营权、知识产权、商标权、商誉)等;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负债总额约为3.68亿元,包括已到期债务、尚未到期债务和已进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债务。本案系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2022-2023年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一级企业破产管理人。鼓励管理人联合申报,其主申报机构资质为一级,次申报机构资质为三级及以上。会计事务所、资产管理公司不得单独申报,可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以律师事务所为主申报机构;联合申报的,须明确主申报机构,且申报机构数不得超过两家;同一机构不得联合多家机构同时申报,否则视为围标,对其申报材料不予审查。

2.申报机构在2019年以来具有主办并办结重大破产案件3件以上的破产管理工作经验。申报机构拟委派本案的常驻债务人住所地团队负责人及核心人员不少于2人(团队负责人须由主申报机构派驻),均须具备2019年以来主办重大破产案件的从业经验,且办结过1件以上重大破产案件。

备注:重大破产案件,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破产案件:①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破产案件;②债务人财产价值或负债总额在3亿元以上的;③普通债权人人数200人以上或普通债权人和劳动债权人共计500人以上的。

3.申报机构须承诺同意遵守《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的规范(试行)》等相关制度。

4.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内。

5.申报机构如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将不进入候选名单。

三、申报方式

1.网上报名:本案采取网上公告,线下书面报名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破产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的纸质材料邮寄至我院司法技术室。

2.材料提交(内容详见附件1)。申报机构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依照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邮寄至: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收件人:赵丹 联系电话:0744-*******,所有材料不予退还。电子版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按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hangzhongfasjs@outlook.com,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7时止(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五、选任方式

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由本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对各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审委员会根据中介机构的机构规模、专业水准、从业经验、工作方案等情况择优评选出前三名机构后,再采用摇号方式从该三名机构中随机指定一家中介机构(联合竞争的视为一家)作为上述企业的首选管理人,另外两家作为备选管理人。只有一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或均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本院则从2022-2023年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名册中一级破产管理人中摇号产生首选、备选各一名。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机构被确定为管理人的,须提交书面履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须建立工作团队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固定团队负责人及派出人员名单,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更换;管理人应当亲自完成管理任务,不得将重大事项转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及时完成法院指定工作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内容,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完成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的事项;张家界市外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往来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不计入破产费用;如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出现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引发重大信访事件情形的,无条件接受调减管理人报酬及更换管理人。

2.申报机构需对照附件4《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表》,在附件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中进行填报与自评打分。

3.其他有关事项,可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及案件承办人咨询了解。

司法技术室联系人:赵丹,联系电话:0744-*******

承办法官:朱琳,联系电话:0744-*******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2.选任管理人申请书;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4.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表。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1日

,湖南,张家界市,张家界

标签: 破产清算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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