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殿下村村综合楼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殿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大溪镇殿下村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082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628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钻孔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桩承台带基础梁地下室底板。地下室金刚砂耐磨地面。地下室内墙面、天棚水泥砂浆粉刷,防霉涂料面层。地下室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防水,挤塑保温板保温。地下室底板、露天顶板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防水。主体烧结页岩多孔砖砌筑。上部水泥砂浆楼地面。屋面炉渣砼找坡,两道聚氯乙烯防水卷材防水,挤塑保温板保温,刚性保护层。内墙面、天棚混合砂浆抹灰。外墙面界面剂一道,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保温,仿石外墙涂料面层。铝合金断桥隔热门窗。
安装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通风系统。
2.1.2本工程造价:约1542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含桩及围护)、安装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二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2015〕5号)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业务。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承担过已竣工的地下室面积大于814㎡的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3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5.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 林小姐)。
7.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7.3 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帐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4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的,将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5 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殿下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赵坚勇 联系电话:131*****505
8.2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36*****700
8.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
标签: 施工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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