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档案馆莱芜馆藏部分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质量提升项目需求公示
济南市档案馆莱芜馆藏部分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质量提升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济南市档案馆莱芜馆藏部分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质量提升项目
(二)项目工作量:约2.5万件档案进行修改整理挂接
(三)项目价格:6.5万元
(四)采购方式:比价
(五)项目服务地点:济南市档案馆莱芜馆区(济南市莱芜区莲花山路10号)
(六)项目完成时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80天内完成。
二、服务要求
(一)加工整理标准要求
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依据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进行。档案整理标准依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数字化标准依据《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目录整理著录依据《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济南市档案馆数字档案目录数据库整理标准及要求》,确保挂接的档案全文符合保密管理、目录全文对应,规范存储,保证档案数据成果达到“零差错”。
(二)安全保密要求
1.安全保密管理软件。对所有参加该项目的计算机加装济南市保密部门提供的保密管理系统软件,以防止档案数据的存取破坏和非法复制。
2.数据备份。为有效保护数据,必须建立数据备份制度。数据备份必须使用移动硬盘和国家档案级专用光盘对两种存储形式的数据同时备份。将通过检验后的成品目录数据,原文数据及原始扫描图像进行全面备份。
3.法律保护。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将依法追究供应商及相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5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南市档案馆
联系人:邹玉国
电话:0531-********
地址:济南市档案馆,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E区2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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