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采购有机肥料的询价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采购有机肥料的询价公告
为深入推进广州市白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目标,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有机肥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
二、采购货物要求
(一)采购物品:有机肥料一批(采购数量不少于1000吨) 。
(二)相关要求: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三)采购经费:本项目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2.5万元。
(四)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报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四)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文件。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
(二)材料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密封装订1套后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
1.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项目采购申请书和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
4.每批次产品的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储藏运输条件说明、使用说明等,并将投标的有机肥料产品的产品说明资料(含肥料登记证,原装彩印)及2022年6月以来涉及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作为附件一并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申请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章。
采购单位对资料有异议,可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申请单位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责任。
(三)材料接收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政府楼6楼617室,联系人:张志萍,联系电话:020-********。
五、供应商选定方式
申请投标的单位多于2家(含2家)时,采购单位对申请单位递交承接服务主体资质及投标货物进行评审,综合评定后选定单价最低的1家申请单位作为成交供应商。申请投标的单位只有1家时,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一)投标单位报价必须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送货、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知识产权等一切支出,并包含所有税费。
(二)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见附件)所有信息。报价单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前将报价单密封,且密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交货期限、地点
(一)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二)交货地点: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
2023年5月11日
标签: 有机肥替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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