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水泥、粉煤灰、减水剂、S95矿粉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水泥、粉煤灰、减水剂、S95矿粉采购项目公告
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2023-2024年度水泥、粉煤灰、减水剂、S95矿粉采购
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水泥、粉煤灰、减水剂、S95矿粉采购已列入2023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任务计划,暂定采购散装P.O.425水泥******吨,散装P.II52.5/P.O52.5水泥*****吨,聚羧酸减水剂2000吨,脂肪族减水剂8600吨,S95矿粉*****吨,Ⅱ级粉煤灰*****吨,本次招标预算*****.2万元;
2.2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吨) | 供货期 | 送货地点 |
1 | 水泥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42.5 | 2年 | 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方家井村油树坞地块) | |
散装P.II52.5/P.O52.5 | ||||||
2 | 减水剂1 | 减水剂 | 聚羧酸 | 1000 | 2年 | |
脂肪族 | 4300 | |||||
3 | 减水剂2 | 减水剂 | 聚羧酸 | 1000 | 2年 | |
脂肪族 | 4300 | |||||
4 | S95矿粉 | 矿粉 | S95 | 2年 | ||
5 | 粉煤灰 | 粉煤灰 | Ⅱ级 | 2年 |
2.3 服务期:2年;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合同包),每个标段(合同包)都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代理商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则每个生产厂家均应满足上述要求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减水剂标段(合同包)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
3.2财务要求:水泥、减水剂1、减水剂2标段(合同包)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其他标段(合同包)财务审计报告不作要求。
减水剂1、减水剂2标段(合同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矿粉、粉煤灰标段(合同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水泥标段(合同包)厂家注册资本金要求*****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银行出具的2020年以来资信良好证明资料。
3.3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或总量应明晰可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水泥标段(合同包)单个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及对应合同履约评价不少于1个。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5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4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其中同时参与减水剂1和减水剂2标段(合同包)的,只允许中1个标[即经评审减水剂1和减水剂2标段(合同包)均为第一候选人时,该投标人确立为减水剂1标段(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减水剂2标段(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第二候选人]。
3.6自2020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7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3.8本项目不允许转让或分包。
3.9其他要求:
(1)水泥标段(合同包)投标人生产厂家生产工艺须为窑磨一体化(窑为旋转窑),年生产水泥能力应在100 万吨以上(需厂家提供书面生产能力的承诺),且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2020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5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方家井村油树坞地块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0571-********
电子邮件:********@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0571-86909655
电子邮件:*********@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徐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俞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3 年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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