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等15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等15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等15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yzycpt.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3-3-029.

项目名称: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等15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1,222.4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15.8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015.8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项)详见采购文件620,015.88620,015.8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合同包2(2017年王曲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9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92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2017年王曲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1(项)详见采购文件300,920.00300,9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合同包3(2017年引镇小城镇及物流园市政建设项目引镇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小城镇建设项目滦镇污水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213,045.5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3,045.5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2017年引镇小城镇及物流园市政建设项目引镇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小城镇建设项目滦镇污水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项)详见采购文件213,045.58213,045.5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合同包4(2018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东大街道-祥裕村)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150.6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150.6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2018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东大街道-祥裕村)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项)详见采购文件112,150.67112,150.6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合同包5(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C标段(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陕师大)人行天桥工程等10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90.3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090.3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5-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C标段(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陕师大)人行天桥工程等10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1(项)详见采购文件105,090.34105,090.3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2017年王曲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2017年引镇小城镇及物流园市政建设项目引镇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小城镇建设项目滦镇污水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4(2018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东大街道-祥裕村)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5(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C标段(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陕师大)人行天桥工程等10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18年学府大道中段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2017年王曲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2017年引镇小城镇及物流园市政建设项目引镇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2017年小城镇建设项目滦镇污水管网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2018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东大街道-祥裕村)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5(长安区2018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C标段(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陕师大)人行天桥工程等10个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未受过行业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的声明函。(10)提供供应商与参与审计的国家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1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yzycpt.cn/#/hom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通过登录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www.yzycpt.cn/#/home)浏览公告,点击“我要投标”,根据提示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然后点击“进入工作台”,在【投标人首页】待办事项中或者【项目中心】【我投标的项目】列表中打开本项目,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此平台仅用于文件发售)

2、本次磋商文件的获取须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yzycpt.cn/#/home) 进行操作,没有账号的潜在供应商自行在云招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www.yzycpt.cn/#/home)注册,注册流程参见本网站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99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029-********-832/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婷婷、王琦、张宇、戈迪

电话:029-********-832/833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府大道中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