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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确定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确定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确定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
项目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农发〔2023〕33号)文件要求,接收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最终确定了项目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1.马铃薯病虫害统防统治:城口县高楠镇丁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楠镇黄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楠镇岭楠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楠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苍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金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松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太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新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月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复兴街道和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复兴街道友谊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复兴街道阳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复兴街道柿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复兴街道红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凉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三元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青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大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鹿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龙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双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咸宜镇咸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咸宜镇中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咸宜镇青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咸宜镇环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咸宜镇双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咸宜镇咸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畜牧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高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大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河鱼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河鱼乡平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兴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朝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德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密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黄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鲜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沙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兴隆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东安镇仁河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红色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龙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熊竹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白鹤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庙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云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厚坪乡麻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乡新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治平乡阳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白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平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金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明通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鸡鸣乡金岩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鸡鸣乡双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鸡鸣乡灯梁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鸡鸣乡祝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鸡鸣乡茶坪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巴山镇联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巴山镇坪上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巴山镇立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巴山镇龙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水稻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咸宜镇明月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周溪乡大榜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楠镇丁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高楠镇黄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北屏乡月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项目补助标准
全县社会化服务申报面积共计3万亩,补助资金共计302.97万元。其中马铃薯晚疫病统防统治2.9010万亩,按照市级文件规定每亩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40%,即100元;水稻耕、种、防、收全程托管服务990亩,按照市级文件规定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即每亩补助社会化服务组织130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
城口县高楠镇丁安村、黄河村、岭楠村、团结村;北屏乡苍坪村、金龙村、松柏村、太平社区、新民社区、月峰村;复兴街道和平社区、友谊社区、茅坪社区、阳坪村、柿坪村、红坪村;周溪乡凉风村、三元村、青坪村、大榜村、鹿坪村、龙丰村、双龙村;咸宜镇咸宜社区、明月村、中六村、青龙村、环流村、双丰村、咸宜村;河鱼乡畜牧村、高洪村、大店村、河鱼社区、平溪村;东安镇兴田村、朝阳村、德安村、新建村、密水村、黄金村、鲜花村、沙湾村、兴隆村、仁河社区;厚坪乡红色村、龙盘村、熊竹村、白鹤村、庙坪村、云峰村、麻柳村;治平乡新胜村、阳河村;明通镇白台村;平安村、金六村、大塘村;鸡鸣乡金岩村、双坪村、灯梁村、祝乐村、茶坪村;巴山镇联盟村、坪上村、立新村、龙王村。
四、公示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4日。
五、其他事项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
联系人:周 毅,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土城办公点2-5。
城口县农业农村员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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