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16-2020)(含2招标公告

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16-2020)(含2招标公告

( 深圳市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16-2020)(含2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16-2020)(含2016年度实施计划)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国家和省、市矿产资源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重要依据。

在新形式下,国家和省要求在2016年12月全面完成市县级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与报批工作,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统筹安排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储备各项工作,研究符合当前实际的矿产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作用,保障深圳市经济社会及矿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备注:本次公开招标的是2015年前期费项目《深圳市矿产资源专项规划(2016-2020)(含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两个子项目之一,子项目名称为《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拟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标。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与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相应的工作业绩或者能力;(3)具有完善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4)主要编制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经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0112件附件1.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14]162号)、《广东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粤国土资矿管发[2014]212号)等文件要求。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

二、规划主要内容及工作量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背景与形势分析,矿产资源供需变化趋势预测;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主要目标与指标;地质勘查总体安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和总量调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储备的规划分区和结构调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目标、安排和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的总体安排;重大工程;政策措施等。

(1)结合第二轮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系统总结第二轮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梳理与研究第三轮规划编制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2)开展深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与形势分析、规划空间布局优化、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政策、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文明建设等规划基础专题研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建议,为规划编制及任务指标确定奠定基础。

(3)严格落实省级规划总体部署,结合基础地质矿产调查,资源潜力评价、找矿突破行动等专项工作,准确分析市内资源前景,科学划分规划分区,明确时间和空间安排,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布局,同时确定规划期内各项任务指标。

(4)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资源开发节约集约准入、环保准入、综合利用准入等政策措施,优化矿业产业结构。

(5)结合“矿山复绿行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任务,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任务,促进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好转。

(6)研究确定规划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的重大项目、实践模式和制度保障,为实现规划预期指标提供保障。

(7)做好与深圳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等的衔接,确保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8)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数据库建库、汇交等工作。

(9)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配合做好报审工作。


商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完成期限)

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

二、项目进度要求

(1)资料收集、调研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资料收集、调研等工作。

(2)编制规划大纲: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规划大纲编制。

(3)完成专题研究: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4个专题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4)规划编写阶段: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且不晚于2016年8月底,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经主办处室及专家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形成规划送审稿。

(5)规划报批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报批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形成规划报批稿,按程序上报深圳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审批。

三、成果要求

深圳市矿产资源规划成果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广东省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粤国土资矿管发[2014]212号)及省国土资源厅的其它相关要求,主要提交以下成果资料:

(1)规划文本(含附表)

《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附表1 深圳市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深圳市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深圳市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深圳市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深圳市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6 深圳市矿产品产量、需求量预测表

附表7 深圳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8 深圳市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9 深圳市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附表10 深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表11 深圳市土地复垦规划表

(2)规划说明

《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说明书》

(3)规划图件

规划附图比例尺为1∶10万,同时提供西安坐标系和深圳独立坐标系的CAD格式、ArcGis格式、MapGis格式的电子文件,主要图件如下:

附图1 深圳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附图2深圳市矿产资源开采分区与开采规划区块图

附图3深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4)专题研究报告

1)深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与形势分析

2)深圳市矿产资源规划空间布局研究

3)深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政策研究

4)深圳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矿产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5)规划成果数据库

按照《省级矿产资源数据库建设指南》的要求建立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与矿产资源管理的其他信息系统互相衔接、数据共享。

(6)其它材料,包括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情况等。

以上成果(1)、(2)、(3)提供纸质成果200套,电子文件光盘50套;成果(4)提供纸质文件60套,电子文件光盘20套;成果(5)提供电子文件光盘10套;成果(6)提供纸质文件8套。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4期支付:

首期:签订合同之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10%,此笔款项为预付款。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第2期:乙方提交规划大纲和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

第3期:乙方提交规划送审稿,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

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通过最终成果验收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余款(合同总价款的40 %)。

五、验收要求

(1)规划大纲需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查;

(2)专题研究报告需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查;

(3)规划文本、说明、附图、附表等规划文件需通过专家、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报深圳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上报省政府批准。

六、培训要求

规划成果印发执行后,需提供一次全市的规划成果培训。

七、售后服务要求

在规划期内,乙方仍应配合甲方就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约3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约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约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

情况。

5

违约承诺

约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约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项目负责人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专家打分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团队成员的专业、学历、职称、特长、项目经验等内容。

提供聘用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扫描件的,不得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2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相关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5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8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不得以自有或租赁区别对待。

6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及可靠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拟使用的产品(软件)情况,要求提供证书(如《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作为证明资料,一般采取客观化评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专家打分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5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6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5

专家打分

可以根据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分项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也可以设定客观条件,分项进行客观打分。未进行现场演示(讲标、答辩)情况,本项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采购需求文件.doc

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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