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撤销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告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撤销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大港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经研究决定,撤销以下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文件及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港石油科技价值创新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珠发改节能〔2022〕5号)
项目单位若继续推进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办理,需核定变更后的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重新提交节能审查申请,按照审批权限审批。
特此公告。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0日
标签: 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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