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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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3-*****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东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17:04
名  称: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文  号:无主 题 词:无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根据我局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目标任务,我局计划开展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目标抽检任务量为452批次的食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此项抽检工作,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委托单位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及地点

(一)项目名称: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

(二)项目抽检对象:全市批发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重点对当地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原则上应覆盖辖区内乡镇所有农贸市场。

(备注: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90批次,蔬菜125批次,水产品70批次,水果类80批次,鲜蛋62批次,豆类8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17批次。)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在45.2万元以内。

(备注:1.预算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抽检所需的购样费、检验费、邮寄费、油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2.抽检任务量、抽检品种及抽检数量可根据预算经费、抽检当时辖区的现实条件等现实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四、工期

自确定承检机构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六、评价方式

根据各报价单位(检测机构)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各方面的评价,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承检机构。确定承检机构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承检单位。

七、结算方式

与承检机构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根据各阶段完成的抽检情况支付相应抽检批次的经费,完成全部抽样和检验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完成经费支出100%。

八、报价须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合规的检测资质,须具有: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1月至今任意3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

(四)报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项目报价原件(报价单按照附件“2023年海南省东方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项目报价表”的格式报送)。以上材料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双方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后,必须立即开展抽样,抽样完成,每个样品接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每个样品的检测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

(六)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参考附件2的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进行报价。

九、报名期限

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2日,7个工作日。

十、有关说明

如有未尽之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指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实施检验检测和结果判定为准,不得随意删减变更检验项目、不得随意更换检验方法、抽检数量、品种等事项。

十一、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38号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205室

邮编:******

项目联系人:符强

联系电话:189*****511

附件:1.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报价表

2.2023年东方市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



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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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用农产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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