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凤新城公租房及小区外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腾凤新城公租房及小区外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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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腾凤新城公租房及小区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腾凤新城公租房及小区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2015] 7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湖南腾凤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腾凤新城公租房及小区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新城一路东段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公租房一栋300套,总建筑面积15990.2㎡,并完成建设小区外腾凤路长420米,供水管道420米,排水管道420米,电力线路800米,燃气管网800米以及公交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总 投 资:约 4594.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公租房及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若有,须提交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拟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3.4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招标人将实行随机抽取方式确定9家入围单位;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则全部入围。
4.2 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的规定从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投标人入围并参加投标。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7月 31 日17:00时整(截止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注册建造师)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80603招标大厅)参加抽签仪式,随机抽取9家投标申请人入围并参加投标。逾期到达及未按规定未签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
6.2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 31 日16:3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专用帐户才算有效报名,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原件(盖银行营业章)。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耒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耒阳市融兴村镇银行电力支行
帐号:1206 8170 5064 7566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工程(第X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 7 月 27日~2015年 7 月 31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止,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及本人身份证;
③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营业执照且经年检合格、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只受理上述六证为同一负责人的企业);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转帐须到户(盖银行营业章);
(①留原件,②、③、④、⑤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到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工局80607室)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三套。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湖南省行政区域外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一起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获取时间:报名截止日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耒阳市德泰隆路与金阳路交汇处,耒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大厅(80603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 日15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11.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2根据衡政发【2012】27号文规定,投标人携带相关材料,于开标前7天(遇法定假日顺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将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若投标人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第3个工作日当天重新申请查询,逾期均不受理。未进行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或查询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耒阳市属企业查询联系地址:耒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联系人:曹女士,电话186*****86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腾凤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耒阳市新城一路与107国道交叉东南角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话: 132*****66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司
地 址: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东一时区北栋11楼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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