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南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行天桥建设招标公告

芙蓉南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行天桥建设招标公告

芙蓉南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行天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南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字[2015]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天心区;

②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芙蓉南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行天桥建设项目,项目为2015年“民生立区”工程,拟在芙蓉南路林业科技大学处修建一座人行天桥,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③招标范围:包括芙蓉南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人行天桥建设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④计划工期:90(日历天);

⑤质量标准:合格;

⑥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

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④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共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⑥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社保证明(即2015年5月-2015年7月);

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由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和官方查询网站。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⑾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6、①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②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③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帐,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帐号

④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帐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帐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10月15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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