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村创建招标公告
2023年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村创建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木林县十届政府常务第22次会议精神,南木林县生态环境分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政府采购南木林县2023年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村创建采购项目的一家招标机构来负责招标代理相关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前来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
南木林县2023年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政府采购项目(申报2023年 1个县 16个乡、60个行政村,初步预算创建经费320.8万元)。
现邀请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前来参加公开比选。
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备相应的招标资质或经营范围;6.具备已在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的代理资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记录;8.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工作内容:负责涉及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服务。
三、报名要求
1.代理机构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现场报送方式将以下资料报送至南木林县生态环境分局(复印件加盖印章):①法人身份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及人员资质证书;②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资料,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办公场所证明材料;③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④近三年业绩材料以及报价单(加分项)等相关资料报名。
2.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即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下午18:30
四.本次公开比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由南木林县联审联批工作人员将按照《南木林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详见附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第三方编制单位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中选公司。
五.联系人和电话: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次仁玉珍:188*****722 索朗普尺 157*****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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