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鹤岗市粮食局粮食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方机构采购(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鹤岗市粮食局粮食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方机构采购(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Z202*****108
项目名称:鹤岗市粮食局粮食仓储智能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方机构采购(第2次)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最高限价(元):*****.0000
采购成本价(元):0.0000
需求详情:

联同省粮储局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安装单位对鹤岗市市区9户粮食企业智能化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内容:1、系统验收;2、施工验收;3、图纸资料审查。采购数量:1项主要功能或目标:验收结果完全符合《关于印发粮食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粮质技〔2023〕21号)要求,并向采购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验收结论报告。需满足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需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乙级标准贯标等以上资质。

服务周期:6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鹤岗市粮食局
报名开始时间:2023-05-12 12:49
报名结束时间:2023-05-17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152*****434
联系座机:0468-*******
四、参与项目

标签: 粮食仓储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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