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横道供电所工程招标公告

海林市横道供电所工程招标公告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海林市横道供电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海林市横道供电所工程施工已由黑电后勤部【2015】5号、海发改函【2015】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建设资金出资于国投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海林市横道供电所工程

2.2建设地点:海林市横道镇政府西侧

2.3建设规模: 499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2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组织机构成员须具备建筑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近三年承担过性质相同,规模和金额大于本工程的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3.4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5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中2014年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3.6省外企业入省投标还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14日至 2015年9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五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建筑专业岗位证书、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1人、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其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法人或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省外企业需提供入省备案介绍信。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 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16 时,在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海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海林市馨怡家园2#综合楼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其他要求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

联 系 人: 都先生

电 话:131*****2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海颖

电 话: ****-*******

日 期:2015年9月14日

标签: 电力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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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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