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红岗分局项目占地还林直接采购公告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红岗分局项目占地还林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090*****202********
项目名称:项目占地还林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400
需求详情:

参考规范《城市绿地设计规范》,苗木栽植施工说明参照依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种植材料要求:1、所有乔木包装及运输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的相关规定;2、所有苗木选择应当符合当地生态气候条件且均为苗圃苗,所有苗木种植完成后的尺寸规格须符合要求,并经业主景观设计师书面认可。3、苗木种植应符合当地生态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苗木进行时期种植,苗木种植工作应在种植地地形、各地下管网及隐蔽工程、主要建筑、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工后进行。4、 定点、放线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定点放线后应由有关人员验点,合格后方可施工。规则式树阵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自然式栽植树木间距以图中种植点为依据,明确放线区内所有地下管网及构筑物所在位置,乔木定位若与地下管网发生冲突(位移lm以上)应于施工前获得景观设计师书面认可。禁止使用:1、不符合规格:有明显病虫害、折枝折干、裂干、肥害、药害、老衰、老化、树皮破坏者2、树形不端正,干过与弯曲,树冠过于稀疏,偏斜及畸形者;3、挖取后搁置过久,根部干涸,叶芽枯萎或掉落者验收要求:1、种植树种为银中杨,胸径为4-5厘米,高度为3-4米。2、养护期为1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服务周期:1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庆市自然资源局红岗分局
联系人:刘海丰
联系电话:159*****043
联系座机:0459-*******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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