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昌中路世纪联华东侧环球停车场
扬州市文昌中路世纪联华东侧环球停车场
扬州市文昌中路世纪联华东侧环球停车场出租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出租单位 |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文昌中路世纪联华东侧环球停车场 | 项目编号 | YZSCQGF**********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05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5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SCQGF**********001 | ||
标的坐落 | 扬州市文昌中路世纪联华东侧环球停车场 | |||
标的状态 | 在租 | 标的面积 | 500.0平方米 | |
挂牌价 | 11.0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3年 | |
保证金金额 | *****.0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竞价时间 | 2023-05-26 10:00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
其他说明 | 承包金每两年递增3%,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包权。 | |||
出租方招租要求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方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停车场。 3、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每两年递增3%,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涉及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方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5、承租方须合法经营,遵守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章,自行承担经营责任。 6、承租方不得将停车场地转租或分租给他人经营。承租方不得私自限定服务对象,不得私自与用户签订包用协议或计期提前收取停车费用。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结构及搭建构筑物,不得将停车场用于其他用途。 8、承租方须做好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停车秩序、治安安全的综合维护管理,配备清洁工具、消防器械等必要设施,服从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出租方发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9、承租方自行承担停车场的水电、卫生、物管、税费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凡发生的车损、盗失、火灾、治安、人身伤亡等事故,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10、承租方自行承担自身及雇用人员的人身安全、用工管理等一切相关责任,承租方及其雇用的人员不与出租方发生任何用工及人身方面的关系。 11、承租方须尽到场地看护义务,不得让他人占用停车场地或在场地内放置、搭建物体,承租方不能解决的问题须及时通知出租方。 12、承租期满,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所添置的设备设施,可拆卸的由承租方自行处理(终止、解除合同五日内处理完毕并交还,且应按租金标准支付相应期间的使用费),不可拆卸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无偿处理,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要求。 13、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承租方未发生违约事项或未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将原额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停车场: ①承租方擅自改变场地结构及搭建构筑物,将停车场全部或部分用于其他用途; ②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处或通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配合文明创建造成不良后果的; ③停车场内发生严重纠纷、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等,承租方负有一定责任的; ④拖欠租金或承租方应自行缴纳的费用达15日以上的; ⑤非法买卖、转让票据的; ⑥不服从出租方管理或拒不执行出租方整改意见的; ⑦因承租方管理不善,影响停车场等正常运营秩序的,或有承租方工作人员集体上访、罢工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4、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方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cqjy2/******/fcf57a**********be6ba83d04a2d23b.shtml),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账号:101*****040066*****00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顾红梅 |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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