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处收费站取暖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处收费站取暖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处收费站取暖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DJZZ
********01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型煤1900吨,要求3800卡及以上,灰份≤30%,含硫量<0.4%,规格15CM×15CM×9CM。
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
本项目不分标包,供应商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需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企业提供)或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经营企业提供);
2.供应商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书;
3.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4.有充足的人员和设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指定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二楼办公室)领取。
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企业提供)或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经营企业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煤炭检验报告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等(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丹东管理处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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