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第ST01标段招标公告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第ST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552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4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第ST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萧山区

2.2 项目概况及技术标准:

(1)项目概况: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起点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规划滨江二路与江东三路交叉处(高架起点桩号为GK0+000,地面道路起点桩号为DK0+000),与现状江东三路及规划过江通道衔接,路线向南延伸,经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终点位于杭州绍兴交界处衙前镇,高架桥梁与104国道绍兴段顺接,终点桩号为GK22+804,地面道路终点在杭甬运河桥以南与现状地面路平顺衔接,终点桩号为DK22+750。主线路线长约22.8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7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其中GK6+300~GK6+950段为绿色生态公路)。地面道路全长约22.9公里,其中钱塘区段长约4.8公里,萧山区段长约18.1公里。全线设置特大桥*****m/2座(高架桥梁),地面桥梁1986m/20座,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公路服务站1处,停车区1处,并改建机场高速收费站及管理用房等相关设施。本项目批复总工期为48个月,并分期建设。

(2)技术标准: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一般路段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形式,高架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起点至江东大道段约2.9公里、杭绍甬高速公路至终点段约14.6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桥宽28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8.5米,其中萧山机场净空受限段采用地面分幅设计,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28米或31.5米;江东大道至杭绍甬高速段约5.3公里高架桥采用双向八车道,桥宽35.5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1.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本次招标主线长约18.2公里,其中GK4+543~GK9+976.3、GK11+048~GK22+804段为连续高架桥梁,GK9+976.3~GK11+048段为高架落地后的主线道路。其中主线第一段高架桥连续长约5433.3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钢箱梁、钢混组合梁,桥梁单孔最大跨径为90m;下部结构采用门式墩或花瓶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主线第二段高架桥连续长约*****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钢混组合梁,桥梁单孔最大跨径为110m;下部结构采用门式墩或花瓶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本次招标地面道路长约18.207公里(DK4+543~DK22+750段),枢纽式立体交叉5处(南阳北互通、南阳互通、红山互通、坎山互通、衙前互通),地面桥梁1930.02m/15座,南阳停车区及管理用房1处,红山互通收费管理站1处,红山互通匝道收费站2处。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水土保持监测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T01标段: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主线GK4+543~GK22+804段(其中GK4+543~GK9+976.3、GK11+048~GK22+804段为连续高架桥梁,GK9+976.3~GK11+048段为高架落地后的主线道路)以及地面道路DK4+543~DK22+750段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中工作内容及相关批复的要求:

(1)对本项目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水土保持监测意见,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记录表、季度监测报告、年度监测报告、监测总结报告、临时措施影像等相关成果;按季度向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成果;

(2)根据工程设计变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调整,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补充措施建议书与变更备案材料;

(3)编制水土保持变更补充报告;

(4)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的编制;

(5)对施工过程水土流失防治进行有关技术指导,及时报送本项目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突发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等;

(6)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阶段协助招标人做好验收信息公开及验收备案等水保监测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本工程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相关附件”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并开通服务,具体办理事项及流程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CA办理及服务开通操作指南》,并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录交易平台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网上提疑”栏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15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5月16日在网上本招标公告下方“相关公告”栏发布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不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交易平台。

5.4 是否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是,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5.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6 本次招标文件使用的是“品茗杭州交通招标制作工具(V2.1.0)”,投标人可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工程建设→下载“品茗杭州交通投标制作工具(V2.1.0)”,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1)品茗公司(软件公司)技术电话:158*****396(闵工),技术服务QQ:**********。(2)建易公司(软件公司):0571-********。如遇问题请及时沟通解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76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彬彬

电 话:0571-********

电子邮箱:*********@qq.com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2023年5月12日

附录.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监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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