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停车场系统升级与停车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停车场系统升级与停车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长春理工大学停车场系统升级与停车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件。
一、项目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停车场系统升级与停车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CCHLGDX-2023-04
三、采购内容:停车场系统升级与停车运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技术规范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到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413室,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5.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4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六、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于2023年5月17日9:00勘察现场。
七、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7.1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23 年5月23日09:00 至09:30。
7.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09:3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地点和会议地点:长春理工大学行政办公楼五楼516室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长春理工大学官网首页(www.cust.edu.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宋磊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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