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两河水域水草打捞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两河水域水草打捞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两河水域水草打捞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5-15 至 2023-05-19
撰写单位: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畅
(2023年两河水域水草打捞清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两河水域水草打捞清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2023年两河水域水草打捞清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80,939.13
最高限价(元):1,780,939.13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项目名称:2023年两河水域水草打捞清理项目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服务需求:小凌河、女儿河水域范围内的水草收割、水草清运、船只保养、船只维修、船只柴油加注、河面情结等。

服务期限:1年(具体开始及结束时间由甲方按照水草生长态势及清理情况进行调整)服务地点:两河水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分两期支付,水草清理任务开始的第二个月最后一周支付第一次进度款,第一次支付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0%,乙方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将进度款支付的所需资料递交至市财政局,待市财政局将进度款拨付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水草清理任务结束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最终结算金额按照水草清理任务结束时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以甲方报送至财政评审部门后经财审部门审定的价格为准。依据审定结论,乙方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待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
2、每次加油时,油价不得超过政府发布的指导价,中标人需提供加油清单明细,现场经监理机构和甲方共同签字确认,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负。如果该子项投标报价高于政府指导价,按政府指导价为准进行结算;如果该子项投标报价低于政府指导价,按投标报价为准进行结算。
3、现场如发生其它零星工程,须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共同签字确认按所报清单报价中相近子目的综合单价报送至财政评审部门,以财审后价格予以结算。
乙方应考虑应对以下自然和社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讯、寒。旱、风、高温、国家庆典、重大会议、上级视察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和工作标准提高,本项目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改变。

4.乙方应考虑应对以下自然和社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讯、寒。旱、风、高温、国家庆典、重大会议、上级视察等)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和工作标准提高,本项目合同综合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改变。

服务标准:

1、打捞清理后确保河道内及岸边呈现干净整洁的面貌。

2、服务期间如遇船只故障等情况应及时修理,保证作业时间。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进度安排和调度。如遇政府重大检查等活动开展,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作业时间的调整。

4、服务期间和服务范围内严格控制水草长势。

5、科学安排工作计划,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满足水草清理工作进度。保证水草清理工作有效开展。

6、负责服务期内的安全事宜及相关事宜,承担水草收割人员的安全责任。船只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会游泳,作业时穿着救生衣上岗,作业期间严禁饮酒和酒后上船。

7、聘用的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文明作业,作业时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开始及结束时间由甲方按照水草生长态势及清理情况进行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仅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1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jzhh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成都街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畅
电话: 04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两河水域水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