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沙河村节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CJ2023ZB01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沙河村节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171万元,招标人为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模:新建315钢丝骨架管4.5公里管道井6个及相关配件等。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
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沙河村节水工程: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沙河村节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
书)和施工合同(2022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
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贵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2日10时00分到2023年05月17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
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16时00分
湖有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七其他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23年9月
质量标准:合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木萨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150*****93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联系人:刘桐
电
话:0991-
463*****779*******电子邮件:hebycj2022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
(签名)
是咨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尊)
可山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