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YD-2023-03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8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采购脑电治疗仪 1 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
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
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
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扫描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所投货物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响应文
件中附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竞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竞标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
单位公章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
应,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2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23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元都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D-2023-033
2.项目名称: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脑电治疗仪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8000.00 元
最高限价:198000.00 元
5.采购需求:
5.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2 采购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3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采购脑电治疗仪 1 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
5.5 质保期:2 年
5.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
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
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
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扫描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所投货物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响应文
件中附上述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竞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竞标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
单位公章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
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
应,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23 楼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23 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23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
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5月15日至2023
年 5 月 19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缴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孟津区小浪底镇马屯街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706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元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23 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897817
2023 年 5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孟津区小浪底镇马屯街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379-627060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元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 23 楼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379-8089781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