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陵景区大门防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邀请书
明皇陵景区大门防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被邀请投标单位):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明皇陵景区大门防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依法组织招标。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明皇陵景区大门防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明皇陵景区大门防雷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避雷带、引下线、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加降阻剂等。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服务期:15日历天。
5、预算金额:10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付款方式: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注意事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备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4、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于密封袋中。
5、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次采购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后果自负。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邀请单位。
(2)获取时间:2023年5月12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5月17日15时30分;地点:凤阳县文旅局二楼会议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9楼1909室、余工收、157*****602)
10、开标程序:
1)查验投标人代表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及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内同样有效;
2)检查标书密封情况;
3)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5)宣布中标单位名称,开标会结束。
1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符合性审查后无效:
(1)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或服务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4)投标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
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三、确定中标单位
本项目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经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人。
四、相关费用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000元(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地址:凤阳县境内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88*****73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05-508室
联系人:余 工、张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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