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岷西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岷西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磋商公告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翠屏区岷西口袋公园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CBH〔2023〕-0590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岷西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3.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控制价:321.5万元;最高限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最终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按最高限价下浮比例进行报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岷西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翠屏区红丰西路。
3.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有地面和道路约4591平方米,栽种绿化约1378平方米,同时新增停车位、电动车停车棚及风雨篮球场。根据结构空间绿化布局重塑生活空间,营造自然公共环境,缓解交通停车压力为一体的城市口袋公园。
4.建设工期:3个月。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省外企业须持有年检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可研、预算、过控、招标代理、勘察、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方式:1、现场发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网络(远程)获取。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3、有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文件时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号信息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鲜章,未按规定递交恕不接受)。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3日15: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菜坝镇绿园小区旁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68号正和花园A幢2楼2号
联 系 人:杜晓玉
联系电话:0831-*******
标签: 公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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